香港人放弃继承内地亲属遗产声明书公证
更新时间:2025-02-0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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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遗产继承时,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遗产,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遗产,这属于个人自愿的行为,没有人可以强迫继承人进行继承,也没有人可以强迫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包含了死者毕生的财富,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为遗产继承大打出手,当然也有人会选择放弃遗产继承。那么,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如果继承人是香港身份又该如何办理呢?
客人俞小姐在天津出生后移民香港,她的姐姐先于姐夫去世,两人生前在内地有一处房产,而她的妈妈Zui近也因病去世,由于三位死者在生前都未立有遗嘱,且俞小姐的妈妈在生前也没有表示要放弃继承她姐姐房产的权利,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的规定,俞小姐便成为了合法继承人之一。俞小姐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自己的那部分份额,但是当地房管局要求俞小姐需要办理一份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转递公证,这个要怎么办理呢?
俞小姐透过朋友找到我们咨询,经过沟通我们了解到俞小姐共有四个姐妹,她这个已经死亡的姐姐有个独女,针对俞小姐这个情况我们来看看怎么办理吧。
香港人放弃继承内地遗产声明书公证所需资料
·1、声明人俞小姐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证
2、声明人俞小姐姐姐的死亡证明;
3、声明人俞小姐姐夫的死亡证明
4、声明人俞小姐妈妈的死亡证明
·5、声明人俞小姐妹妹的中国身份证
·6、声明人俞小姐亲属关系证明
·7、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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