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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人士在香港离婚所得的英文离婚判决书要怎么才能得大陆的认可呢?12

更新时间:2024-11-2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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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中国与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所以中国内地的法律并不适用于香港,香港的法律也不适用于中国内地,但是两者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相较于内地,在香港办理离婚手续会稍微复杂些,通常都是需要先递交资料提出离婚呈请,Zui后家事法庭审理后作出裁定。而在香港离婚所得的证明要在内地使用,办理公证手续就成为bukehuoque的一个环节。

        在这里要说一下的就是在香港登记结婚也是可以在内地离婚的哟,而且流程可能还会简单点只需要办理香港结婚证公证然后到当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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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礼小姐是江西人,其曾在香港有过一段婚姻,手上有一份香港家事法庭出具的英文版本的离婚判决书,Zui近准备在老家登记结婚,但是当地的民政局不认可这份离婚证明,要求需要翻译成中文再加盖转递章方可认可,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礼小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我们咨询,了解情况后我们告诉她是可以带上资料亲身前往家事法庭重新补领一份中文版本的juedui离婚判令的,再把原件交给我们办理公证就可以了。

香港英文juedui判令公证用于内地结婚所需资料

1、香港英文juedui离婚判令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拟结婚所在地民政局地址和电话(副本须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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