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父亲在内地死亡,要继承他在内地的遗产怎么办理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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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为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baike全书”,是新中国第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2024年5月28日是民法典颁布四周年纪念日,下面为大家分享个香港居民继承内地遗产的案例。
继承人为香港居民在内地办理继承手续时,内地公证处通常都会要求继承人须出具一份由香港律师出具的遗嘱及亲属关系声明书。如果被继承人也是香港人,按照现在Zui新要求 ,那么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香港律师需要向律师公会及香港高等法院进行遗嘱查册,确认被继承人是否在香港有订立过遗嘱,该查册时间通常需要耗时1.5-2.5个月。
客人葛先生Zui近透过朋友介绍找到我们想了解如何办理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事宜。原来葛先生的父母原都是厦门人,婚后就带着葛先生的姐姐移民到了香港生活,而葛先生也在香港出生。葛先生的爸爸不久前因病在厦门去世,留有生前在内地的遗产需要处理,所以葛先生找了厦门一家公证处办理相关继承手续,但是公证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告知葛先生需要在香港找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一份叫「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的公证书并加盖转递章,完成后须将公证书副本转递给他们公证书
我们同事为葛先生详细的介绍了办理该公证书的程序及所需时间,虽然葛先生口头上说他父亲生前在香港没有立遗嘱,但还是需要调査核实才行的(具体是先到香港高等法院处查察是否有被继承人的遗产承办的申请及知会备忘纪录,以及向香港律师会提出向香港律师会会员发出通告查询被继承人有否在香港律师会会员处立下遗嘱),在收到结果后才能继续办理公证。葛先生听后表示理解也可以接受,并确定委托我们为其办理及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在耗时一个月的时间确认葛先生的父亲在香港没有遗嘱后,我们便根据葛先生的具体情况拟好公证草稿给他跟内地公证处确认,很快的葛先生跟我们反馈内地公证处那边说草稿基本没有问题,但是要把全部人的国籍和居住地址加上,同时葛先生的姐姐如果也是要继承的话,需要一起做声明。
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资料
·1、声明人(1)葛先生的香港身份证、回乡证及香港出生纸,
·2、声明人(2)葛先生姐姐的香港身份证、回乡证、出生证明或出生公证书·
3、葛先生父母的香港身份证、回乡证及结婚证;
·4、葛先生父亲的死亡证;
·5、葛先生爷爷奶奶的中国身份证
·6、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如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及·7、内地公证处地址(如副本须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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